河北专升本建档立卡专项政策-库课专升本
河北2023年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设立专项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各类考生均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名(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需进行报名)。为保证本科阶段的培养质量,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二)资格审核。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照片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等信息,要求学生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获得相应考生身份的报考资格。具体审核程序及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学籍学历管理
(一)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录取高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二)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