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师范类)专业技能考试纪律要求
为确保考试流程科学严谨,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如考生出现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违纪或作弊:
(一)自候考起至考试结束,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生离开拍摄范围。
2.他人进入考试空间。
3.未露出眉毛及耳朵,五官不清晰,遮面。
4.考生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
5.有截屏、录屏、投屏等操作行为。
(二)自作答开始至考试结束,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2.非本人独立完成考试。
3.考试空间内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
4.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三)考生需本着诚信的原则,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弄虚作假、替考等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在新生材料复核中,发现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请各推荐院校统一组织考试,提醒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考生服从学校安排,原则上在校进行考试,按时提交作品。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录制与提交,视为“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