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人数公布!

  近期,2023新疆专升本各个院校公布了招生简章,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2023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的文件内容,看看都有哪些信息呢? 


2023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人数公布!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代码:13561

  (二)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始建于2002年,前身为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04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迁址库尔勒 市办学,2019年12月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8548人, 现校区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生均23.6平方米。教学科研 仪器设备总值3238万元,生均3712元。纸质图书20万册, 生均22.6册;电子书籍100万种,期刊270余种3270册。新校区(本部)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河教育医养新区,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教辅机构、16个党政管理部门及产教融 合研究机构。现有教职工531名,其中专任教师365 A,副教 授43人,教授1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7.95%。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

  学校历经20年的办学积淀,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 优势的学科建设体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会计学、财 务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 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 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新闻学等16 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5个 学科门类,其中会计学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名单。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 教学和科研水平,已为社会培养输送毕业生10000余名,在校 学生参加各类大赛共获奖277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部级25 项。专兼职教师主持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课题1项,获得 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3项,省部级以上教学 奖励5项。2023年我校樊鹏副教授、赵逢达教授、刘丽文讲师 分别荣获自治区创新教学大赛三等奖、优秀奖,其中刘丽文讲 师获得“教学学术创新”专项奖。

  学院秉持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产教融 合的理念,按照“扩工科、优文科、兴医科、补农科”的发展 思路,积极拓展工学、医学相关专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与 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等多所高 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规划到2025年办学规模达到20000 人左右,建成覆盖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兰、女学、教育 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本科专业25个左右的多科性、 综合性、应用型本科大学。

  二、招生计划


本科专业代码

本科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授予学位

120202

市场营销

42

管理学学士

120203K

会计学

84

120801

电子商务

84

120901K

旅游管理

42

    三、培养方式


  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 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按学院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 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系部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3.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

  4.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成 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对学 院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六、学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3200元/生/学年

  电子商务:3500元/生/学年


  七、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 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

  (二)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三)学院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四)专升本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 xx专业本科学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学院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院专升本招 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及联系方式:咨询联系方式:

  新疆科技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贾玲,联系人:0996-8663112

  新疆科技学院学工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鲁冰, 联系人:0996-8663107

  联系地址: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疆科技学院(邮编:841000 )

  学院网址:http://www.xjust.edu.cn

  由箱:zhaosheng@x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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