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证报考条件


法律工作者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核准后领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或者第七条规定的资格证书;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申请执业核准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或者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报所在地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第十二条执业核准机关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准予执业核准或者不准予执业核准的书面决定。不准予执业核准的,应当在决定中说明理由。 对准予执业核准的申请人,由执业核准机关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申请人对不准予执业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包含律师执业证书和公证员执业证书。 取得执业证书需要先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才有条件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和公证员执业证书。 申请律师执业证所需资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申请公证员执业证所需资料:考核任职申请书;公证机构推荐书;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品行良好的鉴定材料;申请人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中国公证协会出具的任职培训合格的证明。
《律师法》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介绍:
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具有律师身份,不得以律师名义承揽业务,进行案件调查、代理诉讼等。在参与诉讼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民事案件,几乎可以涉足除刑事辩护外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但执业区域范围受法律规制,不得跨区域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办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收取费用;法律工作者因为长期的诉讼代理与咨询服务,在诉讼中也体现了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能力,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在现实中得到体现。 法律服务工作者是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当时,律师极为稀少的情况下,它主要通过建立法律服务所、发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的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2000年12月24日,司法部组织了首次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2004年6月29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部门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民事诉讼》法现行法条规定:法律工作者是诉讼参与人,有代理权。这是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最高层级的法律依据。


《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条拟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向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审查,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为本机构所需要的人选,由其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推荐书。 第十一条经公证机构推荐参加考核任职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安排,参加中国公证协会组织的任职培训。 第十二条申请考核任职的人员,经任职培训合格后,应当通过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考核任职申请书; (二)公证机构推荐书; (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四)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品行良好的鉴定材料; (六)申请人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证明; (七)中国公证协会出具的任职培训合格的证明;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三条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照规定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按照当年考核任职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查意见,逐级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以上就是【法律工作者证报考条件】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易搜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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