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过了证书怎么拿
普通话等级证书领取地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在校生是由学校统一领会颁发。也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
普通话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省、市级测试中心、测试站只能授予一级乙等以下(含一级乙等)的资格证书.
考一级甲等,需要去国家语委测试中心考试,或者省级测试站报送国家语委测试站进行复审通过,方能授予一级甲等。(国语[1997]64号)把普通话水平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可称为标准的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每个级别内划分甲、乙两个等次。
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下成绩的证书由省(直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盖印章后颁发,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证书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印章后方为有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律采用口试方式进行。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注意事项:
1、应试者经过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证书内记录应试者的测试成绩和相应等级。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无有效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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