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多个省份专升本学费调整
2023年秋季,多地高校正式施行新的学费标准。包括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在内的多所高校,已于早前发布通知表示调整基准收费标准,无论是文科类、理工体还是艺术类专业,均有涨幅。
四川、吉林、上海、山东今年陆续宣布调整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标准,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上涨幅度多在20%-40%之间,大多超过5000元,上涨至5000元-7000元,个别理工科专业涨幅高达54%。
以下为四川、吉林、上海、山东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
其中,部分专业学费标准明显上涨。如,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5000元(2022年执行标准为45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2022年执行标准为5400元)。
《通知》部分内容如下:
公办高校普通本专科教育学费标准
(一)基本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学费标准
(1)本科学校的本专科专业及专科学校基本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下同):文学、法学、历史学、哲学及教育学专业4000元,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
(2)高职院校基本学费标准:文法财经类专业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
2.有关特色专业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为6500元;飞行技术专业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均为9100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本专科学费标准,以及其他成本明显变化的专业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四川省
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四川省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
其中提到: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不含艺术类 专业)上浮分别不超过25%、20%、15%;成都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理工类专业上浮不超过25%;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不含艺术类专业)上浮不超过10%。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公办高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若需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须按相应的学分数重新缴纳50%的重修学费。各专业学分的具体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公办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未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不得收取重修学分学费。
1.基准学费标准。
文科类(不含体育学类中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农学类4800元/生·学 年;理工类5200元/生·学年;医学类和体育学类中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5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一类8000元/生·学年,二类10000元/生·学年。
2.学分制收费。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公办高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学年制学费总额。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若需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须按相应的学分数重新缴纳 50%的重修学费。各专业学分的具体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公办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未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不得收取重修学分学费。
三、上海市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上海市优化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听证会,本次调整范围为公办高校本专科的学费收费标准。
本次优化形成机制范围为本市公办高校本科和专科教育,内容为优化学科分类收费政策、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等。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本市公办高校2023年起新招录的学生执行新收费政策,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文科类基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500元/生·学年,理工体类基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000元/生·学年,医学类基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400元/生·学年,艺术类基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3000元/生·学年。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费标准可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四、吉林
今年3月,吉林省发布《关于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该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实施结构性调整。该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执行。
(一)专业学费分类
按教育部学科门类重新划分专业学费分类:
1.人文科学类:哲学、文学(不含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
2.社会科学类:经济学、法学(不含公安学类)、教育学(不含体育学类)、管理学;
3.理科类:理学;
4.工科类:工学(不含公安技术类);
5.农学类:植物生产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林学类、水产类、草学类;
6.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
7.体育类:体育学类(不含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8.公安类: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9.艺术类: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二)学费标准对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确定基础学费上限,每生每学年人文科学类4600元,社会科学类4800元,理科类、农学类、体育类5000元,工科类5400元,医学类5600元。新闻传播学类、公安类、艺术类、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持原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