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入场安检工作规范-库课专升本
一、安检工作流程
1.考前三十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接受安检,安检前,监考员须检查安检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提醒考生主动将规定以外的物品交出并存放在物品存放处,平举双肢,自觉配合安检。对佩戴眼镜、帽子、口罩、手套的考生应要求考生主动摘下眼镜、帽子、口罩、手套等。
2.安检时,监考员甲须在视频监控下,依次逐一对考生的各个部位进行全面安检和身份核验,做到认真细致和全面准确,不得走过场;安检通过后,方可允许考生入场。监考员乙须看管好试卷,指导通过安检的考生对号入座。
3.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一般为:先正面再背面,从头部至脚部,先左边后右边;检查的部位包括考生的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手掌、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藏匿通讯工具、无线信号收发装置的部位,如: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皮带扣内侧、衣袋、鞋袜内、眼镜、帽子、口罩、手套、考生拿在手上的外套、考生自带文具盒等。
4.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发出报警,监考员必须对考生身体发出报警的部位进行认真排查,要求考生做出解释,督促其交出相关金属物品,并存放在物品存放处,考生出示物品后,监考员须对报警部位再次进行检查,以防同一部位藏有两个以上禁带物品,再次安检通过后,方可允许考生入场。
5.监考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考生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含手表、手镯、项链等配饰类形式以及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装置和配件)等违禁物品时,应立即收缴并交考点办公室,考点收缴的无线电装置应放在远离考场的地方。
二、安检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的安检应采用“声音报警”模式,考试开始后的安检应采用“振动报警”模式。
2.所有考生应积极配合安检工作,对以各种形式阻扰或拒绝接受安检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对已通过安检、进入考场的考生,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考场后又返回的,须再次进行安检。
4.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的考生,其轮椅、拐杖、绑带、夹板等医疗器械均应接受安检。
5.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需出示由诊疗和手术医院出具的证明,证明由监考员保管,考试结束后,交考务人员统一存档备查。
6.专业课需使用计算器的,学校需提前告之考生可使用的计算器样式规格,并在考点考务培训时告知监考员。监考员安检时须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上的专业课名称及是否允许携带计算器,并仔细检查计算器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