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库课专升本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2〕9号)、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委发〔2023〕2号)文件精神,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现将我院2022年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且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23年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专业如下,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
学校代码:11805
三、网上报名流程
2023 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00至24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 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三)考生须严格按照(甘教发〔2022〕号)附件1《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备注栏具体要求报考。
(四)考生可选择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户籍地或省内实习地参加考试。一经选定考区,不得更改。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 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所填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3月20日8:00至26日18:00。
(一)省内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录取院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二)免试生招生未被录取或放弃免试生资格的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及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报考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市、区)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盖章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到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审核确认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通过后,资格审核单位须将考生报名材料随档案移交至甘肃医学院学生工作部。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计算机、英语,每科满分 150 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分 21 大类,每类(1 个科目)满分 150 分。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 120 分钟。
(二)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公布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
(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7 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五)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市(州)。考试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5日8:00至7日 18:00。
七、评卷
试卷评阅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细则),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评卷、复核、登分、统计以及试卷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各学科组要加强复查,严格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八、志愿填报
评卷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划定各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各本科专业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时间5月下旬。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2023 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填报志愿时间:5月22日8:00至23日18:00,填报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 ,考生须按照报考时选定的本科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即参加考试所考本科专业大类科目对应院校及专业填报。跨专业大类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经毕业院校审核,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本批次志愿无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
(二)第二批次:普通考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未被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继续有效。考生一次最多可报6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报6个专业。
(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期一律不再补报。
九、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
(二)投档原则。免试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三)投档成绩排序方法。由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基础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计算机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
(四)首轮录取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
(五)征集志愿录取
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于5月29日18:00以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首轮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考生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2023 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录取查询”。征集志愿时间:5月30日8:00至18:00,征集志愿网址:https://zsbwb.ganseea.cn/。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投档录取。6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与第一次录取结果查询流程相同。
十、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元。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按报考3科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 元。
十一、体检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二)被录取考生9月入校时统一参加体检,若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做退学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我院不以任何名义举办普通专升本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二)已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役士兵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
(三)录取新生在报到时和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且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未尽事宜及未明事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2〕9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委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十三、甘肃医学院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18号
邮编:744000
电话:0933-8613953(传真)
0933-8612905
网址:http://www.gsmc.edu.cn/zsw/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