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专升本报名到录取流程

  报名:1.发布招生简章。各招生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3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收费标准、考试办法、考试科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办法、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应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招生简章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应于3月15日前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见附件)上发布。

  2.报名及填报志愿。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至26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专项考生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招生高校有关报考专业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5日至9日进行预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地证明、立功受奖证明等材料;第二阶段,3月22日至26日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非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需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3)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每天公布一次各招生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各招生高校将对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8日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3.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考生需及时自行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并保管好报名申请表,按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向报考高校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招生高校负责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应届考生就读高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做好考生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不符报考资格或发现资格信息不实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试

  1.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由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2.考试时间、地点。公共课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5月7日上午9至11时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安排在5月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考试地点设置在各招生高校。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

  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命题、制卷、分发、运送、回收、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考试各环节的规范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格考试纪律和安全保密管理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试卷流转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试卷保密室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和录像。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入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时段要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电子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要规范布置考点和考场,显著位置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和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要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成绩公布。专升本考试公共课科目、专业课科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成绩,由各招生高校按统一时间公布。

  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专项计划考生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招生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

  (1)录取。各招生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

  (1)录取。各招生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公示。招生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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