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

  为了做好2023年“专升本”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成都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绵阳城市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都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及学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审定学校“专升本”工作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等;集体研究决策“专升本”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成都大学“专升本”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执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各联合招生本科院校和各选送院校(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推荐、资格审核、选拔录取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二、招生原则、对象

  (一)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招生对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3 年“专升本”选拔对象为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2023 届)毕业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招生计划

  (一)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招生计划

  备注:上述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建档立卡学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在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毕业时能获得所在院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五、报名流程

  (一)各选送院校(学院)按规定的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预审并采集报名信息,于3 月 11 日前将预审合格考生名单导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信息安全准确。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条件的考生由其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院校负责信息采集工作。

  (二)2023 年3月13日9:00-3月18日 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选送院校(学院)指定专人登录专升本系统,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如需更正,须于3月22日17: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调剂志愿须线下单独填报,由选送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最多可填报 2 个调剂志愿(2 所联合招生协议院校)。若未填报调剂志愿,则视为放弃调剂。调剂志愿填报工作,由选送院校另行通知。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向原毕业院校递交专升本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三)选送院校(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含加分项目)。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选送院校(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选送院校(学院)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3月24日17:00前报成都大学教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haoban@cdu.edu.cn。

  六、考试安排

  凡符合“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免试推荐除外)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条件,方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大学英语: 4月20日9:00-11:00

  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4月21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的相关工作。各选送院校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考试招生场所卫生消毒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排查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成都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成绩由成都大学统一对外发布,考生可登录成都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照顾政策

  (一)免试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学生所在院校提出保送申请,选送院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报成都大学教务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1)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在校生 (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今年毕业报名专升本的: (2)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以后退役的学生(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省内各选送院校(学院)负责组织对退役大学生士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由各选送院校(学院)制定并在选送院校(学院)的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告知学生。退役大学生士综合评价成绩(附件2)于2023年4月22日前报成都大学教务处;省外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由我校根据学生专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学校按照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到选拔本科院校或调剂录取到其他相关高校。

  (二)加分政策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加 5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加3 分。

  3.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加10分;获得银奖加5分、获得铜奖或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加 3分。

  4.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加 5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加 3 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录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照顾政策。

  (三)资格审核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由选送院校(学院)负责审核并在院校(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合格者的相应材料报成都大学教务处复核认定,经认定的加分计入“专升本”考试笔试成绩总分。

  八、“专升本”录取

  (一)“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二)考生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若考生缺考、考试违纪、单科考试成绩为 0 分,不进入专升本录取环节。

  (三)“专升本”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省内协议院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选送院校报送的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排名前60%升入成都大学,综合成绩排名后40%升入调剂院校。省外院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我校对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排名前20%升入成都大学,成绩排名后80%升入调剂院校。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专升本免试政策。

  (五)建档立卡学生录取: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按照理工科(含经管)类、文科(含艺术)类及英语类三类分别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的 20%,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排名前40%升入成都大学,成绩排名后60%升入调剂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普通类学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普通考生录取:非免试考生,依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申报院校和申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成都大学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不含加分项目),未被成都大学录取的考生,在各专业调剂计划范围内,可根据学生填报的调剂志愿调剂到成都大学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由接收调剂院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七)录取总成绩(含加分项目)相同者,依次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八)若专业录取未满额,剩余计划学校做统筹安排。

  (九)拟录取名单经成都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各录取院校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十)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九、培养与管理

  (一)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各录取院校按照各自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专科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录取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按录取学校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录取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生本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监督管理

  学校按相关要求对“专升本”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专升本”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专升本”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的,可以向成都大学或考生所在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成都大学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28-84616636。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遴选条件,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专升本”政策,做好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直系亲属参加“专升本”考试,应向主管领导报备并自行回避。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

  (二)“专升本”学生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移交升本学校档案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十二、招生本科院校信息与咨询

  成都大学

  咨询电话:028-84616830 028-84616013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咨询电话:028-87213722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街367号(成都校区)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一段216号(宜宾校区)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咨询电话:0838-3209301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 59 号

  吉利学院

  咨询电话:028-63286000 028-63286222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号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咨询电话:028-62127132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港路399号

  绵阳城市学院

  咨询电话:0816-6285600

  学校通讯地址:

  安州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滨江西路北段11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学校网址:http://www.my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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