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选送本校优秀专科学生参加考试选拔,升本校本科,具体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1、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从我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级处分(在校期间如有校级处分,无论解除与否均不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2、学习成绩优秀,截至该简章发布当日,所有已开设“必修性质课程”成绩均合格。
3、身心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校内审核
即日起至3月6日,学生自行填写《2023年专升本申请表》,各分院教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1、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建档立卡的学生免资格审核(以系统名单为准)。
2、符合学生竞赛项目分类获奖的学生免资格审核(具体项目见“附件:学生竞赛项目表”)。
3、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学生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后,教务处将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日,公示时间待定。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至教务处复查,教务处对复查结果予以公示。
(二)学生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3日上午9:00—18日17:00。
报名及缴费方式:从2022年起,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缴纳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sczsb.sceea.cn/web/stu/),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
报名费用: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或缴费者,按弃权处理。
注:我校2023届专科应届毕业生第5学期所开设的必修性质课程,若目前尚未补考或补考成绩未出,在符合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资格的前提下,学生可填写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手写、签名、按手印)提交至分院教务科;各分院“暂时”按成绩合格进行资格审核,学校“暂时”将此类学生名单导入报名系统,待第5学期课程的补考成绩公布后,若必修课程全部合格,学生可正常参加专升本考试;若有必修课程不合格,则取消学生专升本考试资格。
因报名费是通过系统缴纳,学校无法处理,故报名费用不予退还,请学生知晓。
三、录取专业与考试科目
(一)对口专业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全省统考,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分文科、理科及艺术类,每门课程满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2023年度专升本考试拟定于4月20日(星期四)、21日(星期五)两天进行,其中《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 4 月 20 日下午 15:00-17:00,其他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为我校成都校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若因特殊原因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录取办法
参加本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计划,“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普通考生的录取。
普通考生录取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的规则,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拟录取名单。
(二)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成绩/4)*0.6+平时成绩*0.4;
2、专升本考试成绩=专升本考试四科的成绩总和;
3、平时成绩=加权学分成绩=(课程有效成绩*学分)的总和/学分总和。
注:纳入平时成绩统计的课程,为专科学习期间1—5学期所有必修性质课程;(课程有效成绩*学分)的总和为单科成绩与该课程学分的乘积再求和;有效成绩指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三)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至教务处复查,教务处对复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核,获得省教育厅批准后予以正式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对口本科高等学校学习。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⑴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⑵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3年3月6日前,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
3、省外院校退役大学士兵报名办法详见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注: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需本人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3月6日前向学校教务处现场申请)。
4、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五、收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今年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入学的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分艺术生与非艺术生)。
六、办学地点
本年度专升本录取学生编入大三年级学习,其中《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就读校区为我校什邡校区,办学地点位于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我校成都校区,办学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七、教学管理
本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各分院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结合本分院实际情况,并满足教育厅文件的情况下制定本科阶段两年培养计划(对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后,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录取学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我校专升本工作,严格在学校“2023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管下展开,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一)招生工作
各分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严禁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为学校唯一负责全日制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办公室,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均不能代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28—87825015;咨询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国腾园3号楼4楼教务处李老师)。
(二)监督管理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管。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川教函〔2022〕100号)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举报电话:028—87828577;办公地点:北区2号楼411。
九、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对本年度“专升本”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学生竞赛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