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玉林师范学院专升本退役士兵综合考查招生简章!招生计划50人

  2023玉林师范学院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专业共7个,分别是财务管理、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体育教育,招生计划50人,下面是玉林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2023玉林师范学院专升本退役士兵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23年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共7个,招生计划5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120204

财务管理

8

46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130503

环境设计

10

111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不招色弱色盲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46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120902

酒店管理

5

46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050262

商务英语

5

42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120202

市场营销

7

46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040201

体育教育

5

4200

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不招色弱色盲

小计

50

 

 


  我校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在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严格执行。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广西直接选拔升本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所在学校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后在广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

  (三)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设计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四、综合考查申报


  凡符合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时完成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于广西考试院规定时间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向我校申报参加综合考查。系统中已根据《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和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就读专业预先为每名考生设置了本人可接续就读的本科招生专业,考生选定专业后再选择相对应的本科院校。所有考生(含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参加综合考查申报。每名考生最多可选择申报4个“专业+院校”的组合。

  五、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安排


  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考生于广西考试院规定时间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院校”组合的志愿,填报的志愿必须是本人申报并参加综合考查取得成绩(含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按满分计的考生成绩)的“专业+院校”组合,否则无法填报。投档录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资格。

  七、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我校志愿且有综合考查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档。

  1.一志愿投档后,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已录满的专业,因成绩较低未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未录满的专业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4.四志愿仍然未录满的专业,不进行志愿征集。

  5.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我校也不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

  八、录取查询


  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学校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入学

  1.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凭身份证、大专毕业证、退役证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学生入学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住宿费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新生入学时,住宿费按八人间住宿标准(最低标准)预收,按实际住宿情况,在开学第二学期采取补交的方式进行住宿费清算。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考生的学历资格、服役情况等),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情形的考生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入学时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更改了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当地公安部门改回原信息,确保录取前后信息一致性,若无法更改的,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十、资助政策

  1.学校设有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2.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广西壮族自治区设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收入。学校还设有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暖心工程、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其他

  1.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本科修业标准年限为4年,专升本学生可在2~4年内修完学分。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玉林师范学院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就读校区在东校区。

  3.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官方网站。

  4.学校通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学校官网:https://www.ylu.cn;

  学校招生官网:https://zjw.ylu.edu.cn;

  学校招生官微:玉师招就,ylsfxyzsjyc;

  邮政编码:537000。

  5咨询方式。

  考生资格审核、综合考查申报、综合考查相关工作、分数查询等问题请咨询学校教务处,咨询电话:0775-2666294;

  考生录取查询、通知书发放和入学报到等问题请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5-2666516/2670086,咨询微信:18078705946;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5-2689072。

  6.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7.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8.本简章由玉林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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