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简章2023!招生计划147人
2023宜春学院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计划147人,招生专业有32个。其综合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行、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内容。具体内容查看下方招生简章:
春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办法
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计划147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表1。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5 |
4010 |
师范类 |
汉语国际教育 |
4 |
4010 |
师范类 |
地理科学 |
2 |
4530 |
师范类 |
广告学 |
4 |
4270 |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4270 |
|
法学 |
6 |
4270 |
|
公共事业管理 |
5 |
4270 |
|
财务管理 |
7 |
4270 |
|
工商管理 |
5 |
4270 |
|
旅游管理 |
4 |
4270 |
|
市场营销 |
4 |
4270 |
|
英语 |
4 |
4270 |
师范类 |
音乐学 |
3 |
8800 |
师范类 |
学前教育 |
5 |
4270 |
师范类 |
美术学 |
2 |
8800 |
师范类 |
环境设计 |
5 |
88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88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 |
11000 |
|
软件工程 |
5 |
11000 |
|
物理学 |
4 |
4530 |
师范类 |
材料物理 |
4 |
4530 |
在新能源产业学院培养 |
电子信息工程 |
3 |
4790 |
|
机械设计制造 |
3 |
4530 |
|
自动化 |
3 |
4790 |
|
药学 |
5 |
4790 |
|
动物科学 |
5 |
3750 |
|
动物医学 |
5 |
3750 |
|
农学 |
5 |
3750 |
在硒与大健康产业学院培养 |
园林 |
5 |
3750 |
|
园艺 |
5 |
3750 |
|
临床医学 |
5 |
4790 |
|
护理学 |
8 |
4790 |
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
临床医学 |
3 |
4790 |
辅修美容医学 |
三、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江西省2023年专升本报名,并已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退役士兵根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本科对应专业。
四、免试申请时间、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5日22:00前完成以下两项信息报送: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
(二)报送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或高清、端正拍照图片)至邮箱:ycxyzsbgs jxycu.edu.cn
(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360121199901010001.rar”。同时,请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带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交由现场审核,并上交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相关获奖或荣誉证书
(1)在高职(专科)学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当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告网页截图;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并同时提供当地武装部开具的证明材料。
逾期未交,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考生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在校学习资格。
六、综合评价与职业技能考查安排
(一)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主要以职业技能考查为主,同时结合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和服役期间表现,完成综合评价成绩排名。
1.职业技能考查(满分100分)
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行、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内容。由专业所属教学院组织3-5名专家,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查。
2.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
考查考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
3.服役期间表现
考查考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是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职业技能考查
1.考查时间:2023年3月11-12日
2.考查地点:宜春学院校内(详情请关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3.考查方式:面试。
(三)综合评价合格成绩认定
1.综合评价成绩合格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职业技能考查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
(2)分专业排序,按学生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认定,各专业考生合格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同分条件下,优先给予合格;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作为加分项。
服役期间荣立过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满分100分给予合格(未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查者不予认定)。若同一专业内,荣获三等功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七、录取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2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我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梯度志愿梯度投档完成后,未能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1个缺额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参照梯度志愿原则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已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行放弃为由要求高校退档。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特别提醒: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免试录取办法适用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招生,解释权归宜春学院。若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