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学院专接本招生简章2022发布—招生专业—学费

  河北科技学院专接本招生简章2022已经公布了,该校共有23个专业进行招生,招生计划共有2000人,学费在16000-20000元之间,详情如下: 


河北科技学院专接本招生简章2022发布

  第一章学校性质及概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3391

  第三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第六条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按国家计划招生。

  我校始建于1991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被批准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结果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序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学制 授予学位名称 考试类别 学费标准(元/年) 教学地点
1 财务管理 80 2 管理学 经管 18000 唐山校区
2 会计学 80
3 工程管理 60
4 工程造价 60 工学
5 健康服务与管理 60 管理学
6 车辆工程 60 工学 理工
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0
8 汽车服务工程 60
9 交通工程 60
10 土木工程 60
1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0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0
13 小学教育 260 教育学 文史 16000
14 学前教育 260
15 护理学 210 理学 医学 18000
16 助产学 60
17 康复治疗学 100
18 播音与主持艺术 50 艺术学 艺术 20000
19 环境设计 50
20 广播电视编导 50
21 视觉传达设计 50
22 舞蹈编导 50
23 舞蹈表演 50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十一条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身份证按时到我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我校会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十五条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其他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

  电话:0315-8810555、8810777,0312-2195866、2195966

  邮编:063200

  电子邮箱:kejizhaoban 163.com

  学校网址:http://mobile.hbkjxy.cn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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