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树人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招生人数980名

  昨天,2022年浙江树人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啦!招生计划共有980名,值得注意的是该校的文史类、经管类无专业限报要求,其他专业类别均限制了报考范围,详情内容如下:


 
2022年浙江树人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2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

  国家代码:11842浙江省代码:0033

  第三条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

  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推动学校提质升格”的发展战略,以“民办名校”为目标,着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窗口”。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设有院士任院长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80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近100人,先后引进与培养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共70余人。学校有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评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单位,2个浙江省高校思政名师工作室。建有医工信研究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和转化医学研究院等多个重点学科平台,“浙江省污染暴露与健康干预重点实验室”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立项。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图书馆藏书184万余册。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险等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奖8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创业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第四条就学地址:

  入学户籍地:杭州市

  就学地: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共计980名。学校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专业、学费、就学地见下表。


类别


院校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


就学地

文史类

0033

市场营销

18

26000

绍兴校区

文史类

0033

汉语言文学

47

26000

绍兴校区

文史类

0033

网络与新媒体

48

26000

绍兴校区

文史类

0033

国际经济与贸易

19

26000

绍兴校区

文史类

0033

旅游管理

9

26000

绍兴校区

经管类

0033

财务管理

125

26000

绍兴校区

经管类

0033

工商管理

120

26000

绍兴校区

经管类

0033

市场营销

160

26000

绍兴校区

经管类

0033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26000

绍兴校区

经管类

0033

旅游管理

20

26000

绍兴校区

理工类

0033

城乡规划

32

28000

绍兴校区

理工类

0033

土木工程

35

28000

绍兴校区

理工类

0033

生物工程

40

28000

杭州校区

理工类

0033

食品质量与安全

80

28000

杭州校区

理工类

0033

物联网工程

75

28000

杭州校区

理工类

0033

数字媒体技术

40

28000

杭州校区

艺术类

0033

视觉传达设计

31

30000

绍兴校区

艺术类

0033

环境设计

31

30000

绍兴校区


  备注: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各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3.文史类、经管类无专业限报要求。

  4.理工类城乡规划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农村经营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城乡规划、城市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无人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5.理工类土木工程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材料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的考生可报考。

  6.理工类生物工程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农产品流通与管理、农村经营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技术、海洋渔业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7.理工类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技术、酿酒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8.理工类物联网工程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考生可报考。

  9.理工类数字媒体技术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船舶舾装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船舶动力工程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印刷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声像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图文信息处理、广播电视技术、音像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10.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包装策划与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美术、影视美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

  第四章报名办法


  第六条报考条件

  1、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毕业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报名与填报志愿

  1、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22年2月21日9时至25日17时内,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我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2月26日至28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1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日9时至2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第五章考试与录取

  第八条考试


招考类别


考试科目

文史、艺术、法学、教育

大学语文、英语

经管、理工、农学、医学

高等数学、英语

  1、考试科目: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2年3月26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4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第九条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2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第十一条档案

  1、《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310015)。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第七章招生咨询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专升本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sru.edu.cn/

  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学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QQ群:475057028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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