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从1月10号开始不少江苏专转本院校陆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今天我们来看看2023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来看看你心仪的院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吧!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2号要求,制定2023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如下。
一、2023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转本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在校生计划数 | 退役士兵计划数 |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 学费(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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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科类 | 145 | 15 | 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5604铁道装备类、5606航空装备类、5607汽车制造类、600206工程机械运用技术、60040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10飞机电子设备维修、6006城市轨道交通类、610102应用电子技术 | 5800 |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 理工科类 | 145 | 15 | 5301电力技术类、5404建筑设备类、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560610无人机应用技术、5607汽车制造类、6001铁道运输类、6003水上运输类、60040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10飞机电子设备维修、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 | 5800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科类 | 145 | 15 | 5301电力技术类、5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5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560601飞行器制造技术、560610无人机应用技术、60040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10飞机电子设备维修、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 | 5800 |
软件工程 | 理工科类 | 145 | 15 | 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 | 5800 |
工程管理 | 理工科类 | 140 | 20 | 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5403土建施工类、5404建筑设备类、5405建设工程管理类、5406市政工程类、5407房地产类、5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 52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科类 | 140 | 20 | 610214电子商务技术、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6308电子商务类、6309物流类、670202商务英语 | 5200 |
我校2023年专转本计划有大幅度增加,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填报!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三、招生录取
1.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范围内,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3.“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至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培养
1.学籍管理: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学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按时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注册。
2.培养方式:“专转本”学生转入我校后,按我校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教学,学制两年。
3.收费标准: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4.“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五、文凭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毕业证书;“专转本”学生学位授予条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我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监督电话:025-858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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