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工学院2020专升本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新疆理工学院(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 2002 年 8 月,2004 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012 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5 年为切实贯彻《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26 号)》精神,阿克苏地委、行署筹措资金 15 亿元,建设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并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招生。2019年 6 月 18 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学校名称:新疆理工学院(XingJiang Istitute of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13558。新疆理工学院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西路 1 号,学院占地面积 2856 亩,规划建筑面积 68.7 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0427 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48万余册,电子图书 53 万册,期刊 1617 册,电子文献数据库 4 种,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院大力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共有 5 个实验中心,4 个实训基地,下设 110 间实验室,校外建有 85 个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开设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 6 个学科门类,27 个本科专业。专任教师 500 人,在校生 8200 余人。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均为我校对口援建高校,定期派出援疆干部参与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学院扎根新疆大地办学,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 弘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精神。
第一章 招生组织机构
为认真落实《2020 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学院招生办公室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纪检监察室指导与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 2020 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普通类计划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
学费(元) |
备注(高职专科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020301K |
金融学 |
50 |
1 |
3200 |
金融管理、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保险 |
经济学 |
30302 |
社会工作 |
40 |
1 |
3100 |
社会工作、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 |
法学 |
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0 |
2 |
35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新能源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纺织机电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铁道机车、铁道车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工学 |
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30 |
1 |
3500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化工装备技术 |
工学 |
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0 |
1 |
3500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
工学 |
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1 |
3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移动商务 |
工学 |
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1 |
3500 |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印刷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工学 |
81001 |
土木工程 |
30 |
1 |
3500 |
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城乡规划、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工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30 |
1 |
3200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铁路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 |
管理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50 |
1 |
3200 |
铁路物流管理、物流管理、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 |
管理学 |
小计 |
|
440 |
11 |
|
|
|
三、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收取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 2000 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 号)执行。
第三章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三)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四)2020 年 8 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二、免试入学
(一)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
(二)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
(三)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新疆赛区选拔赛金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一等奖)的;
(四)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五)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三、加分录取
(一)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加20 分;
(二)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加 10 分;获得三等奖的,加 5 分;
(三)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选拔赛银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二等 奖)的,加 10 分;获得新疆赛区选拔赛铜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三等奖)的,加 5 分;
(四)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三等奖的,加 10 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招生专业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第五章 新生入学
被录取的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 3 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基本学制为 2 年,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 xx 专业本科学习”。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根据成绩及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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