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 学校概况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 有着 60 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 1959 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 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  5 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1亩。其中,北京路校区194亩;世纪大道校区 907亩。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 1026人,其中专任教师 713人,拥有高级职称教师近200人,取得硕士及博士学位教师457人。学院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0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正式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两个授权点。学院拥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材料物理和能源与动力工程等 4个自治区一流专业,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2个自治区一流课程;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分别是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和网络与新媒体,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近年来学院成立了应用数学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所、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与特变电工、蓝山屯河等多家知名企业合联合培养学生。迄今为止,学院已培养出 4万余名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祖国各地,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 

承优良传统,载多年积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将秉“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 质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 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使昌吉学院成为新疆高等教育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 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授予门类

 

学费标准

 

(元/年·生

 

招生计划

 

 

合计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040106

 

学前教育

 

教育学

 

3100

 

80

 

2

 

040107

 

小学教育

 

教育学

 

3100

 

100

 

3

 

040108

 

特殊教育

 

教育学

 

3100

 

50

 

1

 

050107T

 

秘书学

 

文学

 

3100

 

50

 

1

 

120901K

 

旅游管理

 

管理学

 

3100

 

50

 

1

 

050262

 

商务英语

 

文学

 

3800

 

40

 

1

 

070302

 

应用化学

 

理学

 

3500

 

80

 

2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学

 

3500

 

70

 

2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工学

 

3500

 

80

 

2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3500

 

80

 

2

 

080903

 

网络工程

 

工学

 

3500

 

80

 

2

 

081801

 

交通运输

 

工学

 

3500

 

60

 

2

 

120201K

 

工商管理

 

管理学

 

3100

 

80

 

2

 

120204

 

财务管理

 

管理学

 

3100

 

50

 

1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

 

3100

 

50

 

1

 

总计

 

 

1000

 

25

 

三、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考试录取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 2020年普通高职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4、2020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工作按照新教传[2020]81 号《关于印发 2020 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

 

四、学籍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2020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予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在校期间管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同等要求。

 

五、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专升本学生达到昌吉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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