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是由安徽农业大学与社会优质办学资源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是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院两个校区,教学设施完备,图书资源充足,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已开设 32 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工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农学、艺术学等 8 个学科门类中。先后获得安徽省先进独立学院、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先进基层党委等荣誉称号。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 218 号(大学城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 号(高教基地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资格审核
(1)我校于 5 月 14 日-22 日对已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短信至考生报名预留手机号码,并上报省考试院。
(2)考生报名完毕后,可再次登录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和资格审核状态。(3)针对未通过招生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 5 月 26 日-28 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我校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对于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七、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招生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按照“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的原则实行联考。
2.考试参考书目
专业课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招生网。
3.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交费,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人(皖价费函〔2018〕
217 号),请考生于资格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登录学校招生网关注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4.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
资格审核通过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及考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由学院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5.考试地点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高教基地校区)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 号。
6.查分
考生可于学校笔试五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后七日内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填写后与准考证一并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 swzsb@qq.com 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将予以更正并反馈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7.关于免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通过面试的直接录取,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笔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必须于学校专升本笔试之前完成免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招生网另行通知,逾期不再予以办理。
(1)免试条件
①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②考生获教育部等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一等奖的;
(2)免试考生材料审核
①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免试申请表》、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明材料及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获奖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免试申请表》、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录取
1.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招录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及获奖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并提供所有免试材料的,经学院审核、面试后直接录取。
3.退役军人录取: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且不低于学生总体录取率。我校所有专业均向退役士兵开放,若退役士兵生源不足时,计划调至普通计划数中。
4.录取规则:设定公共课总分合格线 60 分,专业课总分合格线 60 分,四门单科不得缺考且卷面不得为 0 分,根据参加四门科目考试的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级排序为:专业课总分>公共课总分>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5.校内调剂录取: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该专业计划按生源情况调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际调剂:若校内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接受校际调剂。调剂均以考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为准,在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生源内按照招生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在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中调剂。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7.录取审批:经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之后考生可在本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后不予调整专业。
8.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 XX 月发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 及《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4.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我校建档。
十、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11000 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须知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5]2 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绝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2.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5839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3.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检督查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要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58398,64380133
投诉电话:0551-6385839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 218 号(大学城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1 号(高教基地校区)
学校网址:http://jjjs.ahau.edu.cn
招生网:http://jjjs.ahau.edu.cn/zsjy/zsg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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