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 100 号、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 741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1.招生对象: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时间: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22 日。

3.报名办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工作。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4.报名缴费:通过信息审核的应届毕业生考生方可缴费(120 元/生),具体缴费办法、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今年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 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3.考试纲要:另行发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fynu.edu.cn/zsb2/)。

4.考试科目:


5.考试地点:阜阳市清河西路 100 号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7.考试组织:我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考试全过程将在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及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属考试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过程中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我校者,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我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8.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情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9.命题阅卷:专业课和公共课将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采用联考与自主组织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命题、阅卷。

10.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一周公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11.查分查卷:公布成绩起三日内考生可以提出查分查卷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我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八、录取

1.各科资格线:专业课总分、公共课总分原则上均不低于 90 分;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做出调整,并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录取办法:录取时,在各科目达到划定的资格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专业课加公共课)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及专业课总分仍相同时,按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分和公共课总分都相同的,分别依次参照大学语文/高数、英语、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以上资格线、录取办法同样适用于退役士兵。因退役士兵计划单列,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单独排序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报考人数的 50%,不低于学校当年专升本平均录取率。如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未能完成,剩余计划调入对应专业计划后完成录取。

 

3.鼓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技能相对应的专业,通过我校在考前组织的相关面试,可以在其报考的普通专升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所有免试录取考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 5%。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笔试。有关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面试的相关具体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 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 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规定执行。

 

4.录取程序:学校将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经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

 

5.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备案后,学校将按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6.录取调剂:录取过程中,如我校有专业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调剂。具体办法如下:

① 首先进行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及报考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调整到报考生源较好的专业,我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决定专业间计划调整办法。

② 我校如果实行联考,校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然有专业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缺额计划,接受报考其他联考学校该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科资格线,到原报考院校取得由该校出具并加盖招生办公章的《成绩单》后到我校进行二次报考。我校将根据本章程中第八条录取中 2 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③ 通过征集报考联考院校考生仍有专业没能完成计划,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再次对外公布缺额计划,接受报考其他学校该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科资格线,到原报考院校取得由该校出具并加盖招生办公章的《成绩单》后到我校进行二次报考。我校将根据本章程中第八条录取中 2 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 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8- 259617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 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阜阳师范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8-2596225

(二)学校网址:http://www.fy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fynu.edu.cn/zs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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