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校,市教育考试院:

           现将《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统筹领导

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属于学生学籍异动范畴,旨在满足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需求,激发高职(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形成,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各高校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强化统筹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实际,切实将“专升本”对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融入本校高职(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密组织实施

普通“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很强,《方案》对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尤其是,2019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和网上预录,各高校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加强规范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其中,选拔本科学校应将选拔实施方案报我委备案。 

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应由学校教务或“专升本”工作部门牵头,招生、学工、纪检、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应建立完善有关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拔质量和公开、公正。

要在学校官网和主要公示栏内,公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成绩、分数线、选拔指标及专业、预录学生名单、咨询和举报方式等信息,其中预录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和积极采纳。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

三、加强教育引导

要严格按照我委《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有效举措,着力加强对参与普通“专升本”学生教育引导,积极做好家长工作。再次重申:校园及教职工住宅区内不得允许社会培训机构和教师举办“专升本”培训班、教师不得直接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校园、教职工住宅区及校园网上不得允许社会培训机构打广告、拉生源或组织培训等违规行为。

各高校必须将上述政策规定和要求传达告知每一位参加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确保学生都知晓和理解相关政策,并自觉遵守执行。

各高校务必建立健全制度,通过教育引导、集中清理和督导督查,确保上述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把握工作节奏

(一)继续实行学生网上报名,各高校要加大资格审核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基本信息上传到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实施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确保学生能顺利报名。再次明确,所有考生包括申请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网上报名。

(二)有加试专业的选拔学校必须在全市规定的统一预录时间前,完成加试、成绩上传和综合成绩折算与确认等工作。综合成绩作为预录依据。

(三)自2019年起,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和预录。市教育考试院和各高校要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和预录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好对考生的教育指导,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四)请各选拔学校于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前将《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分校分专业选拔指标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附件7,一式两份,含电子档)和本校实施方案(一份,含电子档)报送我委学生处。

五、严格纪律要求

各高校、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方案》和本通知精神,严格政策界限,严肃纪律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对违规违纪和失察失职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市教委学生处,张杰,6039305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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