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笔试作文是怎样评分的

作文的评分原则有: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具体评分标准为:

一类作文为38至50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字迹美观。

二类作文为25至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

三类作文为10至25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

四类作文为0至10分:字数不够。


笔试考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7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6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4科;

其中,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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