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筑师的考试科目是:1、建筑设计;2、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3、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4、场地设计;5、建筑结构;6、建筑材料与构造;7、建设方案设计;8、建设物理与建筑设备;9、建筑技术设计。一级建筑师的报考条件有: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3、具有建筑学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


资料扩展:
一级建筑师是建筑行业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咨询等建筑业务。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一级建筑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016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规[2016]1号):"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统一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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