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合计内容及计算公式

对固定资产项目,我国准则要求列示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三项,但不包括土地:1、土地和建筑物;2、厂房和设备;3、其他种类的资产(应适当地认定);4、累计折旧我国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建工程(指未完工或完工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而国际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


主营业务利润率公式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获利水平


固定资产的认证标准是什么?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3、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持有的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固定资产合计

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估计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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