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固定资标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政府会计固定资标准目录
政府会计固定资标准
政府会计固定资标准
一、资产分类与核算
1. 资产应按其性质、用途和来源进行分类。分类标准应明确、合理,符合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规定。
2. 固定资产应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使用情况采用适当的折旧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3. 当固定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折旧与摊销
1. 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费用或成本。
2.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应依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
3. 无形资产应按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摊销。
三、减值准备
1.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减值迹象,应计提减值准备。
2. 减值准备金额应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四、资产处置与报废
1. 资产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2. 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对其残值进行处理。
五、资产盘点与清查
1. 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2. 盘点和清查结果应记录并进行分析,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和损失。
六、资产信息化管理
1. 资产应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2. 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记录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信息。
七、资产报告与披露
1. 政府会计主体应定期编制资产报告,全面反映资产状况和价值。
2. 资产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并经过审计和审批后对外披露。
3. 对于重大资产变动事项,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进行披露。
八、资产监管与审计
1. 政府会计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监管制度,防止腐败和浪费行为。
2. 外部审计机构应对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如下:
固定资产指已购买并长期使用的生产设备、物业、土地、建筑等,通常在会计范畴内作为公司的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通常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会计准则规定。
下面是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相关内容:
1.具有来源和支付的证明:
证明其确实为固定资产,来源可从资金记录或购买合同中得到验证。
2.符合会计基本假设:
认真对股权架构进行审计,按照企业会计持续存在假设的规定来确认固定资产的价值。
3.可以信赖的估计:
对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耐用性进行认真评估,并考虑因贬值而导致的损失。
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应当考虑各种商业因素和上下游供应链的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各种环境因素。
4.确认费用和时间:
固定资产确认的成本和时间应当按照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认,如维护和修理费用,则应该计入相应的成本中。
总的来说,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需要在法规与会计准则的指导下进行。
企业应仔细评估,正确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价值,并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企业所有固定资产。
拓展资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里固定资产的金额是多少
1般金额是两千及以上,但并不是死规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自已的公司情况规定,比如有的以8百为分界点.1经肯定不可随便变更,然后备案税务局.
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多少﹖
最新规定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x0dx0a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8 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_一二年二月七日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x0dx0a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x0dx0a 二、2013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中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新会计制度中只规定是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没有修改规定标准,所以还是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作为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