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多少分合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经济师(初、中、高级)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即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高级经济师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科目与注意事项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开始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查。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开始考试后60分钟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考生只准带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集中保管,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试开始时,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题本、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所在地区、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科目代码,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皱折、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试规定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的,一律用2B铅笔作答;未按规定用其他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9、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10、提前交卷的应考人员,必须离场,并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停留、大声喧哗。
11、考试结束铃声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题本及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检查、收取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12、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