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要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须统一参加申报评审,不进行直接认定。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有关任职年限计算、外地职称申报评审以及转专业评审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登记。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落实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

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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