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参加面试。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部分省份未开考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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