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材料有哪些

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包括:个人证件照;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学生证相关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具体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为提高审核效率减少等候时间建议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标准信封1个。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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