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
成都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
成都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属于统考范畴,考试内容和全国统考地区都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面试考试不分学科考察。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zd、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成都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开考前30分钟,经“安检”后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上面座位号处,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七)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八)考生遇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应。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待监考员收卷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