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条件
2020下半年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条件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根据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得知,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2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10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对象和条件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