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作文评分标准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作文评分标准

作文一直是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科目的一个重难点,综合素质满分150分,作文就占到50分,因此考生想要顺利通过综合素质,那么一定要重视各个题型的考点以及评分标准。

【材料分析题】14分

原则:答题方向、分条罗列、字迹、行文

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行文逻辑清晰(12-14分)

【阅读理解】14分

原则:是否按照“原文”进行作答

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12-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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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50分

原则: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一类作文(50-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字迹美观

二类文(40-31):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迹清楚。

三类文(30-21):基本符合题意、中心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四类文(20-10):偏离题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没什么内容、感情虚假、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

五类文(10-0):没有写完作文、立意严重偏题、字迹难以辨认、写背好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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