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规程与赛题的公告-库课专升本

  为切实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项规程、赛题编制工作,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委托,大赛执委会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在向社会征集大赛赛项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基础上,组织编制了2023年大赛赛项规程、赛题。现起分批公示,征求修改意见。

  一、公示期及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3天。首批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20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意见和建议发至电子邮箱:gcst@chinaskills-jsw.org ,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有关要求

  (一)反馈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规程与之前已公布的比赛内容简介差异较大及差异的内容、规程中明显带有企业指向性的内容、规程与赛题不符的情况、赛题内容的科学性问题等。

  (二)反馈意见须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规程、赛题反馈意见表》(见附件),应逐条表述、简明扼要。

  (三)以机构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实名,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大赛执委会为反馈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保密。匿名反馈意见不受理。

  (四)反馈意见应按“赛项编号+赛项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格式命名,提交Excel版、PDF盖章版(机构)/PDF签名版(个人)。所有材料应放入一个文件夹,按要求格式命名后,压缩发送。

  附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规程、赛题反馈意见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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