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城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 号) 文件精神,结合 《四川 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锦院教务[2019]489 号)的具 体要求, 为保证我校 2023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 (以下简称专升本) 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在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下特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成立 2023 年 “成都锦城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 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 长:邹广严 王亚利

  副组长: 白俊峰 冯正广

  成 员: 纪委、监察处、 学工处、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第一负 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 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完成专升本招生、考 试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 校内 2023 届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与我校签订正式跨校选送专升本对口协议学校的专科应届

  毕业生;

  (三) 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选拔条件和程序

  选拔条件参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锦院 教务[2019]489 号) 执行,文件要求与本简章相悖的, 以本简章为准。

  按照 2023 年起报名规则的规定:“按专科前五学期学分绩点排 名, 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合格且学分绩点排名前 40% (含) 者, 方可 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合格且学分绩点排名 40% (不含) —50% (含) 者需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考试;学 分绩点排名在 50% (不含) 以后,有突出成绩、成果、贡献和特长者 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考试,经学院批准后, 方可参加专升 本考试。”

  四、 招生计划

  我校 2023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批复的招生计 划为准。

  五、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六、报名及免试加分申报工作

  对口协议专科选送院校负责各自学校专升本报名学生的报名及 免试资格审查。选送院校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相关文 件精神执行,原则上参照本简章时间节点安排专升本相关工作。指定 专人负责学生报名条件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选送院校对本校审 定结果负责。各选送院校将审定结果上传省教育考试院报名信息管理 系统, 我校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后, 选送院校应对拟参加专升本 考试的学生名单,免试与加分情况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时 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免试材料由各选送院校收集完备留存备查。以 下是本校报名及免试加分申报工作安排。

  (一) 报名

  学校将组织对申请参加 2023 年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 审查, 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由专升本工作办公室上传普通高校专升本 信息管理系统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sceea.cn) ,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2023 年 3 月 1 日前:各二级学院院内公示 2023 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学分绩点及成绩排名;

  ►2023 年 3 月 8 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报 名,并于 3 月 8 日 17:00 前上报经主管领导签字的《2023 年成都锦 城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信息表》纸质版至教务处, 同时报送电子版到 教务处钟健老师邮箱 281268376@qq.com;

  特别提醒: 预留手机号作为系统登录唯一标识,务请正确填写。

  ►2023 年 3 月 13 日 9:00-3 月 18 日 17:00:符合报名资 格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sceea.cn),使用学 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专升本系统,在普通高校 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 费”环节。

  (专升本学生考试费用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 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 号)规定执 行, 考试费用为 80 元/生, 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 上统一支付。)

  ►报名公示:学校将对系统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进行官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 免试申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审核

  根据《四川省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3]7 号) 文件要求,实施退 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 本免试:

  (1) 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 从我省应征入伍, 退役 后复学并于 2023 年毕业的;

  (2) 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 于 2020 年及以 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前, 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省外 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办法,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为:

  (1) 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需额外 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学院审核退伍证和毕业证原件,留 存复印件;

  (2) 提交《成都锦城学院 2023 年免试计划申请表》。

  二级学院应加强在近几届毕业生班级群、校友群中的宣传,特别 是毕业后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2023 年、2022 年退役的往届毕业 生。

  2.其他免试资格审核

  其他免试资格参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 锦院教务[2019]489 号) 第三条第(二) 点执行。 其他免试资格需通 过专家答辩认定。

  免试申请材料由二级学院收齐并出具初审意见后于 3 月 10 日 17:00 前上报教务处钟健老师处。

  (三) 专升本加分项申报

  加分项参照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锦院教务[2019]489 号) 第三条第(三) 点执行。 其中同一作品多次参赛并 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计入加分项,不得进行多次累计加分。

  加分申请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完成初审后附审核意见并将原件与 复印件上报教务处,上报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0 日。

  免试、加分申请材料以及二级学院初审结果经教务处、科研处共 同终审认定后反馈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无异议后教务处将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 5 个工作日。

  七、考试工作

  (一) 考点设置

  2023 年专升本考试考点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考点设置在选送院校的,考试期间,选拔院校向选送院校考点派驻指导监督工作组。

  (二) 考试组织

  考试时间和科目:专升本考试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考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 大纲参照 2009 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 试大纲》执行,《大学英语》科目不设听力考试内容)。 专升本考试工 作由我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事项请仔细研读《四川省考试院 关于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9 号)。

  教务处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 明确院校之间和 校内部门之间责任分工, 加强对命题、制卷、分发、运送、保管、组 考、监考、阅卷、登分等环节的管理, 确保组考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 自命题工作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 专升本自主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各命题责任单位按教务处统一命题要求完成命题并上报, 同时签 订保密协议,确保命题过程严密规范。

  八、成绩公布与复查

  2023 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将通过官方正式渠道发布;对口协议专科 选送院校成绩发布形式和渠道由各专科选送院校自行确定。成绩发布 之日起一周内,为成绩复查期。

  考生可于 5 月 15 日起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九、录取工作

  (一) 录取方式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 录取一次 进行”,不得进行递补。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 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 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普通考生 的录取。我校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指标按我校《四 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锦院教务[2019]489 号) 第 三条第(一) 点要求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排名相 同者按各所属专业公布的考试科目顺序,单科优先的原则录取。

  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为激发学生平时学习动力和积极参加各类竞赛与实践,专升本综 合成绩由专科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占 30%)、“专升本”考试成绩(占 70%)、专项加分三部分相加构成。具体见下列计算公式:专升本综合 成绩 = 专科阶段折算成绩*3 (满分 300 分) *0.3+“专升本”考试 成绩(满分 300 分) *0.7+专项加分成绩。

  注释:

  ①专科阶段折算成绩: 为专科学习阶段必修课程首次修读成绩算 术平均值;

  ②专升本考试成绩:为“专升本”考试 3 门课程成绩的总和;

  ③专项加分成绩:为各专项加分按规定累计值。

  拟录取名单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官网首页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学校将拟录 取名单报教育厅审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厅审批后,我校将按照批复 的录取名单向学生发放成都锦城学院录取通知书。

  (二) 录取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实行保送录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 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 凡在世界技能大 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专科毕 业生, 可向选拔院校提出保送申请,选拔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并确定 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

  按照根据《四川省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

  升本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3]7 号) 文件要求, 对 符合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专升本免试计划。符合报名条件 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向选送院校提交免试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考 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 相关单位可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 结合在校期间成绩、 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 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 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 录取比例为 20%,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资格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中备案结果为准,无需单独申报。

  十、报到与交费

  (一) 学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20年6月19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 学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 》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入 学专升本新生实施学杂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类专业学费:1700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200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2000.00元/生 · 学年。

  学生入学须完全缴清各项费用后方可注册成为成都锦城学院学 生。

  (二) 报到

  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报到及缴费, 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升本资格。

  十一、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 其在专科阶段所修 课程的成绩由所在二级学院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对专升本学生的学 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0%。升入 本科阶段学制两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三年) 。专升本学 生的管理按我校在校本科学生相同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 接受专升本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二、毕业及学位证书发放

  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将向经毕业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 专升本学生发放具印成都锦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按照统一要 求标注 “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授予学士学位。

  十二、监督、 咨询与申诉

  (一) 全程监督

  我校和选送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选 拔录取各环节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开展保密教 育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我校将对选送院校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我校及选送院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 机构在校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 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 名资格挂钩。

  我校监察处全程参与专升本过程,设立监督电话并公开,接受考 生举报, 申诉、复议等。

  成都锦城学院监察处电话: 028-87580999;

  (二) 咨询方式

  招录咨询 钟老师 028-87580063

  考试咨询 赵老师 028-87580065

  教务处官网:http://jwb.scujcc.edu.cn/

  (三) 四川省申诉渠道

  省教育厅信访举报电话::

  电话: 028-86112616,邮箱: gxxsgzc@163.com;

  省教育考试院信访举报电话:

  电话: 028-85156581,邮箱: yjscrgxzsc@163.com

  成都锦城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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