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推免方案及计划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推免方案及计划公布!该校今年免试招生计划共50人,各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5月19日-29日期间是院校与考生双选阶段,大家要安排好时间。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推免考查工作,确保该项招生录取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8号)、《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485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牡丹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推免考查工作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推免综合考查工作并进行重大决策。
牡丹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江
副组长:刘松、程爽
成员:周英会、王岚、孙强、马少霞、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十一人)。
牡丹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贯彻执行好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推免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推免考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招生工作组
组长:周英会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负责审核报名考生资格及相关材料;负责录取省招考院投档信息并通知考务工作组有关二级学院综合考查事宜;负责统计考务工作组的考查结果并予以公示;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录取信息及数据;负责对外公布录取结果和每轮考查剩余计划;负责解答推免考生咨询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王岚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并审核相关二级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查实施细则;负责督导推免综合考查过程中相关二级学院对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负责统计每轮次综合考查考生成绩并转招生工作组。
(三)综合考查工作组
组长: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方案》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考查实施细则;负责按照综合考查实施细则组织考生考核;负责向考务工作组报送考生综合考查成绩。
(四)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长:马少霞
工作职责:负责全程检查监督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负责处理投诉举报问题线索。
(五)网络保障工作组
组长:孙强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考查期间的网络保障与安全,网络软件平台使用指导,制定网络保障应急预案,保证线上考试顺利进行。
二、招生对象
经过黑龙江省招委会办公室审核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具体见《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学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 | 2 | 4000 |
学前教育 | 2 |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体育教育 | 4 | 3000 |
法学院 | 法学 | 4 | 4500 |
文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1 | 5500 |
秘书学 | 1 | 4000 | |
化学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2 |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3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 | 5000 |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4500 |
软件工程 | 2 | 5500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5000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生物技术 | 4 | 4500 |
园林 | 9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1 |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表演 | 2 | 9000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动画 | 2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9000 | |
公共艺术 | 2 | ||
合计 | 50 |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招生院校推免录取报名要求,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因考生填报失误、漏报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扫描件。
(3)本人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4)专科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
(5)在校和服役期间所获奖励、立功受奖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3、考生首轮于4月28日17:30前,第二轮于5月6日17:30前,第三轮于5月13日17:30前,双选阶段于5月20日17:30前,需将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邮箱:9583697 qq.com,由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
五、志愿填报时间及方法
1、集中报考阶段(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
第一轮时间:4月27日-4月28日。
第二轮时间:5月6日。
第三轮时间:5月13日。
2、院校与考生双选阶段
时间:5月19日-29日。
3、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网报志愿入口”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需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志愿,特别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
六、综合考查
(一)考查方法:考查过程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采用线上考查的方式(钉钉APP,备选用腾讯会议室),满分100分。
(二)时间安排:第一轮演练时间和考查时间分别为4月29日和4月30日,第二轮演练时间和考查时间分别为5月7日和5月8日,第三轮演练时间和考查时间分别为5月14日和5月15日,双选阶段演练时间和考查时间分别为5月21日和5月22日。
(三)考查内容:考查分为专业适应性和专业技能考查两部分。
1、专业适应性考查。时间:5分钟内;40分。
(1)人文素养:表达清晰、规范用语、应变能力等;
(2)逻辑思维:逻辑条理、思维能力、辩证能力等;
(3)职业素质:职业的行为倾向或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健康程度;
(4)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国敬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专业技能考查。时间:10分钟内;60分。
(1)文化基础
(2)基本技能
(3)专业通识基础
(四)考查要求: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设置考场,每个考场根据所涉及专业需选调3-5名考官和1名考场秘书及1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综合考查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信息要至少保留1年。
2、考前,高校要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报名数据库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考中,要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大主观题、综合题比重,加强考查过程监管,严防考试过程中泄题,严防“作弊”。
4、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线上考查,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查;
5、考生严格按照考查时间、考查流程参加考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查者,视为自愿放弃考查资格;
6、为保证考查过程不受干扰,考生应准备安静、独立的场所,保证光线充足,确保拍摄视频画面清晰;
7、综合考查全过程中,考生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不得将考核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
8、对提交虚假信息或对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查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要求每名考生注册两个钉钉账号和两个腾讯会议号,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与考官进行交流及答题,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进行监考。
七、录取办法
1、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数录取考生。
2、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学院不再组织综合考查,直接录取。
3、考生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所有报考学生进行推免综合考查,录取办法为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组织专家对相关考生进行综合评议后择优录取,参考项目排序如下: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表现、在校及服役期间获奖情况、专科期间成绩单中所有科目平均分、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情况。
八、其他事项
1、推免考生只能被1所高校录取,已被学校确认录取的考生要求退档,视为放弃个人推免资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不得继续参加其他高校推免考查和全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
2、报考、考查、录取阶段,考生要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考查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推免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来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本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矛盾,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来源:本文由易搜教育网原创撰写,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