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过渡校区,目前学院转设工作正在进行,待校区明确后另行公布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退役士兵不限制报考专业,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六、报名

1.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线上报名(基本信息采集)、招生院校资格复审、现场缴费(领取准考证)三个阶段。

1)考生于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进行线上报名和基本信息采集。

2)申请免试的考生,另需在我院招生网下载《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20年  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所在院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在申请免试入读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升本专业时,还另须提供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材料。

4)以上两项材料须在5月12日前寄送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办审核。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8号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办。联系人:刘清,联系电话:0551-65127392

5)我院于2020年5月22日17: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登录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报考是否成功。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26日- 28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6)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6月5日-6月7日内进行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缴费办法及流程另行通知。报名考试费120元/人。

 

七、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

考试地点: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请以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为准。

3.成绩查询

考试后三日内,在招生网公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院招生网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于公布成绩后一日内下午17:00前将申请发送到指定邮箱ahdxjhxyzsb@163.com(成绩复核申请必须留有手机号码),由我院汇总进行核查,逾期不予核查。考试成绩复核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 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考试后两周内将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及入学报到时间另行规定。

 

八、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免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参加考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申请免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录取原则: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退役士兵,本人自愿报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通过后, 可免试入读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升本专业。

申请免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录取原则: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以不超过 1:2的比例确定当年各专业的总分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的前提  下,各招生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从高 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总成绩、科目1、科目2)、公共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退役士兵的录取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 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规定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  策执行

调剂录取:1.校内调剂:我院总计划未完成时,进行校内招生计划调剂, 调剂办法是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且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中,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报考专业,如仍然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则按照公共课中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2.校外调剂:校内调剂结束后,生源仍不足时,接收校外调剂。未录取满的招生专业接收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根据录取细则第一条录取。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11000元/年。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入学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 其入学资格无效。

2.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单位密封后用EMS特快专递寄送我院史河路校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8号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档案室收(邮编: 230031)。邮寄时,请在EMS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本人档案袋的封面上注明录取专业名称。联系电话:0551-65171901

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高[2020]2号文件精神,我院及教职工不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不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高校人员不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院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4、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ahujhc.cn/)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5、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在招生考试过程中, 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我院院务部纪委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551-6512954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ahujhc.cn/

招生网网址:http://zs.ahujhc.cn/

联系电话:0551-65127392、65108764

E-mail:ahdxjhxyzsb@163.com

本章程解释权属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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