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工商学院“专升本”通知

四川工商学院2019年选拔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制订我校2019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选拔对象

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以教育部电子注册数据为准)的2019届专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良,未受到任何处分;

2.在专科学习期间,所有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能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二、“专升本”计划

根据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规定,以学校2019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6%为基础编制录取计划(实际计划数以教育厅划拨的为准),录取计划上报省教育厅核准。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在完成专科阶段学业任务,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按规定录取,不占用学生所在学院的“专升本”推荐计划和录取计划。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且退役复学后完成专科阶段学习任务,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免试录取。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督查我校2019年“专升本”各项工作。

组  长:夏明忠

成  员:胡增军  谢明元  张晓舟  杨夫子  胡  雁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谢明元

成  员:杨  桂  雷晓斌  刘  永  潘复超  王多平 

刘礼俊

各二级学院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本学院院长担任,负责本学院“专升本”的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熟悉专升本的整个过程,严格选拔程序,亲自过问,直接担责。各二级学院书记组织辅导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参试专科生学习好文件,强调专升本的纪律,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5—30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填写《四川工商学院2019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批。

2.各二级学院“专升本”报名负责人按照《四川工商学院2019年“专升本”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汇总名单后在所在学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各二级学院于5月9日前将专升本学生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统一报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将考试报名费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财处。

4.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专升本”上报名单复审后进行全校公示,公示通过后,报名学生方可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四)“专升本”专业

“专升本”学生一律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参加相应的考试,按规定录取后升入学校内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对应关系见附件1。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文  科:《大学英语》(《综合英语》英语专业学生)

《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理工科:《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6 月 1 日至 2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工作

2019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主要方式是考试选拔录取。

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课程平均分数×0.7+平时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数×0.3)按照所在专业门类进行排名,报学校2019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录取计划和名单,在学校公示5天。



(七)审批

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八)录取通知

待四川省教育厅批复后,由教务处正式通知各相关学院,相关学院通知学生办理录取手续。



四、教学管理

1.“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按照所在年级适用的《四川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电子注册等事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 教学〔2002〕1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 216号)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后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3.“专升本” 学生应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后两年的教学计划 (专科起点本科学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按学校规定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

 

五、纪律和监督

学校“专升本”的选拔录取工作必须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对于“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纪委电话:028-87959898 ,教务处电话:028-87953093。

1.各位同学均可通过学校(https://www.stbu.edu.cn/)或教务处网站(http://jw.stbu.edu.cn/index.html)查询了解学校2019年度校内“专升本”相关政策。

2.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学校“专升本”考试均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执行,各类假借“专升本”等各种名义举办的所谓辅导班、辅导网站、售卖辅导书籍资料等,均与学校无关。任何与“专升本”录取的各种承诺均与学校无关。

3.若有同学接到培训机构或者非法组织、个人的相关短信、承诺等,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请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希望同学们积极准备,诚信应考,切勿听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



六、有关事项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文件,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

2.“专升本”升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校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学费。

3.除以上费用之外,学校“专升本”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专升本考试是国家性质的考试,对于希望专升本的专科学生,是天大的事情。学校将严格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强化服务,强化监督,坚持三公开、集体决策等制度,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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