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跨年度冲红如何确定当月收入

开跨年度冲红如果发生的费用金额不大,可以直接列今年的费用或成本,当月收入加上发票额度即可;如果发生的费用金额较大,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去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当期入账,而不是取得发票的时间,如果发生的时间是去年,那你调整的时候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即可;如果是正常合理的费用,而且金额较小的话,可以计入收到发票的当期.如果费用金额较大,需要调整去年的应税所得额,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调整.


发票只认证未申报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因此,当月发生销货退回的,销售方可直接收回发票联、抵扣联予以作废.

鉴于问题所述情形,当月认证未申报抵扣,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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