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的实务案例,行业会计核算实务中的零售企业案例有哪些
会计准则中的实务案例目录
会计准则中的实务案例
会计准则中的实务案例
一、存货计价
案例:某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2023年1月1日,公司库存商品A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2023年1月5日购入A商品10万元,2023年2月1日销售A商品20万元,2023年3月1日销售A商品30万元。
分析:
1. 2023年1月5日购入A商品10万元,应增加存货账面价值10万元,账面价值变为110万元。
2. 2023年2月1日销售A商品20万元,根据先进先出法,应先销售库存商品A的账面价值100万元中最早入库的部分,即销售20万元的商品A全部为2023年1月1日前入库的商品,销售后,库存商品A的账面价值变为(100-20)=80万元。
3. 2023年3月1日再次销售A商品30万元,应先销售库存商品A账面价值80万元中最早入库的部分,即销售30万元的商品A中,有20万元为2023年1月1日前入库的商品,剩余10万元为2023年1月5日购入的商品。销售后,库存商品A的账面价值为(80-30)=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2023年1月5日购入的商品。
二、折旧方法
案例:某公司采用直线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为10万元。
分析:
根据直线法,每年的折旧额为(原价-残值)/使用年限=(100-10)/10=9万元。
因此,第一年折旧额为9万元,第二年折旧额为9万元,第三年折旧额为9万元,以此类推。
三、关联方交易
案例: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50万元,成本为40万元。
分析:
由于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因此该交易属于关联方交易。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必须公允,如果该交易价格不公允,则需要进行调整。本案例中,销售价格50万元高于成本40万元,因此该交易价格公允,不需要进行调整。
四、债务重组
案例:甲公司欠乙公司款项100万元,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无法偿还该款项,经过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一批存货抵偿该款项。该批存货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
分析: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债务清偿金额。本案例中,甲公司以存货抵偿乙公司的款项,应当以存货的公允价值90万元作为债务清偿金额。因此甲公司应当以90万元作为债务清偿金额,并将差额(100-90)=10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乙公司收到存货后应当以90万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并处理存货。
五、投资性房地产
案例:某公司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另一家公司使用,该办公楼账面价值为80
行业会计核算实务中的零售企业案例有哪些
行业会计核算实务中的零售企业案例有哪些如下:
1、A公司是零售企业,对存货的核算采用售价金额法进行核算。
当月发生如下业务:
(1)2006年3月1日购入甲产品一批,合同规定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款项已经以银行存款支付,且货物已经验收入库。
该批甲产品的预计售价为28080元(含增值税);
(2)2006年3月共售出甲商品14040元(含增值税),款项已收存银行。
要求:(1)编制本月购入甲商品的会计分录;
(2)编制本月售出甲商品确认收入及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3)编制月末调整实际销售成本及销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1.借在途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借库存商品24000
贷在途物资20000
商品进销差价4000
2.借银行存款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4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
3.借商品进销差价2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000
会计核算的概念:
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
它主要是指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也就是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础,会计核算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符合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力求会计资料真实、正确、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下列事项必须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条件与实务中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正确、真实确认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实现,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 (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企业(建造承包商)在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实现?《企业会计制度》第95条规定,固定造价合同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也曾明确,除代建房产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外,房地产企业收入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
代建房产实际上要求有建造合同。
归纳起来,其条件有: (1)有建造合同,并且合同不可撤销的; (2)买方累计付款超过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0%); (3)其余应收款能够收回; (4)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会计案例分析题?
对于第一个事项,陈达董事长将私家小轿车的维修费用2300元作为管理费用报销是不符合会计准则的。
达盛公司的管理费用是指与企业管理活动有关的各项支出,个人支出无论如何都不应归入管理费用范畴。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是:借:应付款项 2300元;贷:陈达董事长个人账户 2300元,同时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流程进行改进,以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对于第二个事项,达盛公司针对大的建筑项目编制了从2021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6日的会计报表,这是符合会计准则的做法。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经济业务的效应记录在相应的会计报表期间内,而不是以实际收付款时间作为界限。
因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达盛公司应该将该大型建筑项目从2021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6日的经营活动纳入到相应的会计报表期间内进行处理。
对于第三个事项,达盛公司的子公司达凡公司经营不善,正面临破产清算。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达盛公司对该子公司与其他子公司采用了同样的标准,这是符合会计准则的做法。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报表应当反映出合并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达凡公司在破产清算前是达盛公司的子公司,其财务状况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合并报表中进行披露。
达盛公司可以采用同样的标准和方法对所有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