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2023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3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
三、测试时间
定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进行首场测试。学校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安排有冲突的专业错时分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测试形式
采取网上笔试方式进行,网上笔试平台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测试科目及测试时长
1.非艺术类专业测试科目见下表。两个科目合并一起通过网上测试平台考试,卷面分值共200分,测试科目1和测试科目2各占100分。测试时长共120分钟。
2.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通过网上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卷面分值共100分,测试时长共180分钟。
六、合格标准
条件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的50%;
条件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及格线。非艺术类专业2门考试科目的总成绩不低于120分(满分为200分);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
考生满足条件1和条件2中任一个即为合格。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网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前认真阅读青岛滨海学院2023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须知,提前准备考试相关用品等,务必做好考前模拟测试。
3.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流程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4.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考区内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
5.对于违规违纪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6.对于作弊考生,我校将取消其专业综合能力自荐测试资格,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
八、联系方式
考试咨询电话:0532-83150167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