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技术大学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简章_专业目录!
深圳技术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本次免试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源与照明、汽车服务工程、物流管理、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商务英语8个,招生计划59人。
2022深圳技术大学专升本退役士兵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计划数 |
前置专业 |
考查方式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200 |
1200 |
8 |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 |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200 |
1200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等计算机类 |
|
光源与照明 |
6200 |
1200 |
6 |
光电技术应用、应用电子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电子信息类专业; |
|
汽车服务工程 |
6200 |
1200 |
8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汽车制造类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等道路运输类专业; |
|
物流管理 |
5500 |
1200 |
8 |
物流管理、物流金融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等物流类专业; |
|
工业设计 |
6200 |
1200 |
5 |
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和玉器设计与工艺等艺术设计类专业; 工业设计专业 |
|
环境设计 |
10000 |
1200 |
4 |
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设计类专业 |
|
商务英语 |
6200 |
1200 |
10 |
商务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旅游英语和国际商务专业 |
2022深圳技术大学专升本退役士兵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3〕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8号)、《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3〕33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深圳技术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源与照明等8个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二、综合考查方式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各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初定在4月2日9:30—11:30(最终考查时间以我校公布为准),满分值150分,各专业考查方案详见附件2。
三、报考费及准考证事项
综合考查报考费及准考证打印事项另行通知。
四、志愿填报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方式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五、录取办法
(一)我校依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按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1:1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综合考查结果为零分或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考生。
(三)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四)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普通专升本政策。
(五)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两年”,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七、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联系方式
部门:创新创业学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咨询电话:0755-23256541
传真:0755-23256665
电子邮箱:zsb szt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ztu.edu.cn
附件2:各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