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科目


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四川省公务员面试主要是结构化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以上为【四川公务员考试科目】的所有答案,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易搜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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