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第二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江苏宿迁市第二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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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局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9年8月8-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领取地点:宿迁市教育局503室。
四、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其中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待妊娠期结束,暂缓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若有疑问,请咨询:8438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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