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会计账务处理,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如何做?
最新建筑会计账务处理目录
最新建筑会计账务处理
最新建筑会计账务处理
一、引言
随着中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会计账务处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规范建筑会计实务,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建筑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以帮助相关企业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二、建设单位收到基本建设投资后的账务处理
当建设单位收到基本建设投资后,应按工程项目设立明细账页,将拨款及支出按工程项目归类记账。这样可以清晰地反映每个项目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三、印花税的缴纳
建筑业发票按价款的0.07%缴纳印花税,并在工程合同鉴定、工程预决算办理中缴纳印花税。这是建筑会计账务处理中必须注意的税项。
四、贷款利息的账务处理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贷款中偿还贷款利息,应冲减工程项目支出,并相应调整交付使用财产价值。这样可以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成本。
五、往来款项的账务处理
对往来款项应设置“应收工程进度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工程进度款”、“应付材料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这样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风险。
六、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的账务处理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应从“交付使用财产”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这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会计核算的原则和要求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并按规定的核算对象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这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会计报告的编制
在会计报告中,应将交付使用财产(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相抵后的数额反映。这样可以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给决策者。
九、预收、暂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对于预收、暂收的款项,应设置“预收账款”、“暂收款”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这样可以规范企业的资金流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如何做?
一、建筑业会计处理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材料等)
2、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3、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4、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5、工程完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6、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三)税金核算
1、提取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实际工作中建筑业如何账务处理?如何确定收入、成本?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完工结算时(开出发票)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材料等)
2、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3、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4、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含外包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5、工程完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6、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三、税金核算
1、提取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如果工期跨年度,可以用完工百分比法预计工程收入和成本,并结转。
如果长期放在预收账款,税务可能会有问题。
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怎么做?
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如下:
一、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项目包括: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
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
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二、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编转材料摊销);
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
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扩展资料:
施工企业的使用说明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和“”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2、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