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正式公布啦!

  升本人数日益增多,形势也异常严峻,所以同学们都早早在做备考,其中备考的时候了解院校招生简章非常重要,今天就来讲讲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想要报考这所院校的同学一定要速速查看收藏哦! 


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宁波财经学院

  第六条学校国标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第七条办学类型:民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学历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宁波财经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条办学地点:本部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象山校区:宁波市象山县丽湾路。

  第十一条学校简介: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三个校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不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围绕大宗商品流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家族财富管理、金融大数据技术等研究领域,着力打造财经类优势、特色学科;聚焦影视制作技术、影视产业管理等研究领域,大力推进影视文化类特色学科建设。现有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一流专业、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共18个,市品牌、特色、优势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共8个;国家一流课程2门,省一流课程15门。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7%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创业学院被列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的制定,确定招生规模及其它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有9个,招生计划80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类别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参考(元/年) 备注
文史 宁波财经学院 英语 50 25000 本部校区。
文史 广播电视学 20 25000 象山校区。
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0 25000 本部校区。
理工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 25000 本部校区。
经管 工商管理 50 28000 本部校区。
经管 电子商务 90 28000 本部校区。
经管 财务管理 150 28000 本部校区。
艺术 环境设计 70 30000 本部校区。
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40 30000 本部校区。
艺术 广播电视学 30 25000 象山校区。
注: 1.“备注”中注明条件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没有备注说明的,表示没有特殊要求。
         2.“英语要求”为空白的表示对英语不作要求。
         3.“备注”中注明“在**学院(校)就读”的,为本科院校联合高职院校培养,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第十七条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免试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二十条招生对象: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浙江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的退役士兵)。

  第二十一条报考条件: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学籍管理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和证书颁发。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宁波财经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收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同专业相应年级的学费标准相同。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四人间2800/学年;六人间1500元∕学年;代管费:8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财经学院招生网:http://www.nbufe.edu.cn/zsb

  招生官微:NBUFEZSB

  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

  招生咨询QQ群:193599033

  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574-88044810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

  邮编:315175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宁波财经学院授权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好了关于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同学们现在要认真备考,补足自己的短板,给弱势科目多一点时间,才能缩小和其他同学的差距,最后易学仕祝大家浙江专升本顺利,成功入读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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